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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析“十六大对所有制理论的丰富和发展(上)

        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第一,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第二,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第三,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这两者对立起来。”以下简称“两个毫不动摇、一个统一于”。这一新提法是我党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辨证统一观点,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深刻阐述,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具有很强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1二两个毫不动摇、一个统一于”是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任何理论都有一个随着实践不断创新和发展的过程,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也经过了不断与时俱进的创新过程。
       

        所有制问题是生产关系的基础,是社会的经济特征。所有制结构只有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才能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采取什么样的所有制结构,不是由人们的主观愿望决定的,而是由生产力发展状况决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不仅低、而且多层次,这就决定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必然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元结构。
       

        长期以来,由于把马克思主义对社会主义设想的教条化,认为社会主义就是单一的公有制,把社会主义同公有制划等号,把非公有制同资本主义相联系,无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的客观实际,片面追求“一大、二公、三纯”,排斥和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搞清一色的全民所有制经济。结果使社会主义经济徘徊不前,出现较长时间的短缺经济。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指引下,才冲破了所有制问题的禁区。实践使人们认识到当时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本经济形式,是国营经济和城乡集体经济,在一定范围的劳动者个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党的“十二大”肯定了城镇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的存在,初步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承认多种经济成分的存在;这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
       

        实践的发展,使党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有制问题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党的“十四大”提出了以公有制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在此基础上,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确定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党的“十五大”又进一步明确提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把所有制结构由方针发展为基本经济制度,把非公有制经济由必要补充变为重要组成部分。这无疑是所有制理论上的一次重大突破。
       

        党的“十六大”又在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的地位和两者的相互关系上,明确提出“两个毫不动摇、一个统一于”的论断,这是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有制理论的进一步创新和发展,使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更加完善,更加符合客观实际,更加符合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要求,必将产生深远影响。
       

        2“两个毫不动摇、一个统一于”的辩证统一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