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划内非定向研究生
由国家和学校提供全部学费。
2、计划内走读生
由考生本人负责解决住宿问题,其它待遇与计划内非定向研究生一致。
3、定向培养研究生
定向培养研究生是计划内考生,经考试录取,签定向协议,经费由国家和学校负担,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定向研究生所在单位需一次性交3000元定向培养管理补偿费。
4、计划外研究生
根据经费来源不同,分为委托培养和自筹资金两类。
A、委托培养研究生
经费由委托培养单位负担,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B、自筹资金研究生
经费自筹,学校不负责分配,就业问题按我校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就业实施办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