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13年对口升学和专升本考试开始报名以来,不断有学生及家长打来热线电话咨询招生、录取及待遇问题。对此,5月1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值班工作人员一一给予解答。
这位工作人员介绍:关于对口升学和专升本考试的录取工作,都是由省招考中心和省教育厅职教处组织实施的,驻省教育厅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纪检部门对录取工作全程监督,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管理体制。对口升学招生院校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考中心核准备案,专升本院校各专业按与计划招生数1∶1的比例划线投档,招生院校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考中心核准备案,加盖“山西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对口升学录取专用章”,形成录取考生名单,招生院校根据已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签发录取通知书,并按有关程序下载考生电子档案,加盖“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对口升学考试电子档案确认章”。新生入学后,各招生院校要加强对新生入学资格的审查工作,发现不合格和违纪舞弊的学生,要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并报省招考中心。专升本保送推荐生根据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办理录取手续,保送推荐生招生计划和工作程序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待遇方面,对口升学招生计划占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同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待遇相同。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北京的高职院校除外)。学习期间,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