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于 1999 年正式招生。十年来,我校宣传、招生、录取、培养工作得到了国务院学位办多次表扬,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现就 2013年招生的有关事项简介如下:
一、报考条件
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招生学科领域与招生计划
教育管理、心理健康教育、教育技术、学科教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思政、语文、历史、英语 、音乐、体育)等 14 个学科专业方向招生。招生名额 150 人。
三、培养方式
不脱产学习模式。学制三年,利用寒、暑假和节假日集中在我校上课,学习公共学位课程、专业学位课程、专业课程,并进行教育实践、论文的开题、撰写和答辩等工作。
四、收费标准
三年学费为每人 14000 元。(注: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教材费、食宿费自理。
五、入学考试
参加 2013年全国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联合考试。考试时间为2013年10月30日、10月31日。考试科目:英语、教育学、心理学、专业课和政治理论课;其中,英语、教育学、心理学、实行全国联考,其中专业课由我校组织命题统一考试;政治理论课由我校在复试时组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