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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山东自考下半年毕业及实践考核简章

      一、 报考科目:2013年下半年各专业考核科目及考核时间、地点见附表。

      毕业及实践环节的考核每年组织两次,上、下半年各考核一次,部分专业或课程只在上或下半年组织一次,请考生注意考核安排,及时报考。

      技能考核允许考生一次报考本专业开设的部分或全部考核科目,报考条件不受理论课报考情况的限制;

      毕业考核(含本科论文答辩、专科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等)只允许考生在报考最后一门课程的同时报考,报名时网上打印毕业论文封面一式三份,有实习报告的专业需网上打印实习报告。

      二、 报名时间:6月18日至24日

      三、报名方式:本次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报名工作全部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  办理报名手续,下载打印考试通知单、论文封面、实习报告等材料。

      四、 考核费用:考核费用由主考院校按规定收取。各主考院校应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得借机搭车收费,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五、 考试要求: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培训考核。未办理报名手续,或缺少相关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未按时到主考院校参加考核,或者考核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下次考试重新报名参加。

      六、 考生报考时应认真审核专业考核计划,准确选择报考科目,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办理报名手续,按规定参加考核。以免贻误考试,影响学业。

      七、 备注: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只开设山东财经大学(会计本科)考点,其它专业的考生需选择该专业报考;

      2.《计算机应用基础》开设山东财经大学(会计专科)、烟台大学(国际贸易专科)、潍坊医学院(高等护理本科)三个考点,其它专业的考生可选择就近报考。

      3、参加齐鲁师范助学专业学前教育(专)、汉语言文学教育(本)、教育学(本)专业的考生请选择对应的专业报考(参见院校名称栏的注释)。

      八、 参加本科毕业答辩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论文加装封面后寄送到主考院校。

      九、 所有标注时间均为考核时间,考生应按要求提前一天到考核地点报到。

      十、 有关考试的其它内容或通知,请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