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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东理工大学第四期“MBA智汇沙龙”再演华章

      谁的房子谁做主?式婚姻最纠结的是房产。孙瑜作为执业律师,具有在多家知名房产及置业公司担任法务顾问的经验,以客观准确的法律判断、勤勉克己的工作态度、无私无畏的敬业精神而值得称道。

      通过本次讲座,孙律师首先以案例分析的形式言简意赅的阐述了新婚姻法关于房产解释的四大问题:

      1.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

      2.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

      3.私自卖房配偶可索赔;

      4. 变更登记前赠房可撤,只要没做公证,就算给了承诺,一方也没办法拥有另一方的房产。

      其次,孙律师也表示《婚姻法》既不负责爱情在婚姻中延续,也不能保证婚姻生活甜如蜜。它唯一能做的,是为婚姻双方婚后的“经营”行为,确立一个格式化的最低章程。在这个章程约束之下,双方的利益都能得到平等但最低限度的保障。夫妻之间,只要有真爱,利益也许不会成为问题。法律,是保障婚姻的最后一条退路可以公平,或许,这也保障了婚姻的另一层质感。

      婚姻中感情永远大于财产,但是了解婚姻法,是为了更好的经营婚姻,更有助于夫妻双方在各种情况下“hold住”。所以,好好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