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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北京航空制造工程研究所推免生办法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拥护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国防科技事业及航空事业献身的精神,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无任何纪律处分记录。

      2.申请人须为进入国家“211工程”名录的综合及理工类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名额占用申请人所在院校名额。申请人前三学年综合成绩须达到院系(本专业)排名前15%,本科学习期间各科成绩优良率须达到80%,本科学习期间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

      3.申请人所学专业必须与我所2013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接收跨专业申请。

      4.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个别申请人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如对专业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或著作,且达到较高水平的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获奖的),可酌情适当放宽要求。

      5.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我所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二、申请材料要求

      外校申请免试攻读北京航空制造工程研究所2012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拟申请人须提供的材料清单如下:

      1. 个人简历

      2. 学校推荐信原件(加盖学校公章)

      3. 本科在校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4. 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5. 获奖证明及在校期间发表论文复印件

      6.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应于2012年9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提交至我所,电子邮件主题或邮寄信封外应标注“2013年推免硕士申请材料——XXX学校XXX姓名”。

      电子邮箱:edu_625@163.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桥北东军庄一号北京航空制造工程研究所人力资源部收(100024)

      三、申请程序

      1.我所研招办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者,由所研招办电话通知申请人来所参加复试及体检。不符合申请条件者,不再另行通知。我所将在材料审核完毕后于研究生在职研究生网(/)及我所互联网主页(http: //www.bamtri.com.cn/)中公布复试名单。所有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均不退还。

      2.我所将于10月中旬组织对进入复试名单的申请人进行复试。复试内容包括:(1)专业课笔试,满分40分;(2)综合面试(包括专业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试、综合素质面试),满分60分。

      3.我所将以申请人复试成绩为主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名单将于2013年10月下旬公布于研究生在职研究生网及我所互联网主页中。

      中航工业北京航空制造工程研究所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