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网查阅资料,赫然发现:河北大学传播学专业的一份硕士论文,整页抄袭本人文章《视觉文化研究与当代图像学》(原载《美术观察》2008年第5期)。抄袭者为硕士生张兆非,指导教师陈燕。
抄袭的硕士论文在此:
请问:
1、虽然抄袭者注明了原文出处,但这不是违规么?如果我抄袭一篇别人的文章,注明出处,却署上我自己的姓名拿出去发表,这是不是明偷?
2、如果研究生的毕业论文就是将抄来的文章拼凑走到一起,这学位还需要读三年么?这样的学位还有什么意义和价值?是否可以更名为“文抄专业”的硕士?
3、抄袭者的导师的责任是什么?
我可以告诉河北大学,在国外高校,抄袭来的论文下场如下:
1、论文作废;
2、抄袭者开除出校,无学位;
3、导师离职。
当然,抄袭者及其导师可以放心:我没工夫同你们论理,不会去告你们,也不会让你们赔偿。但你们需要知道:一个没有学术责任心的导师,是不够格为人师表的;一个抄来的硕士也是不够格的,只会降低中国硕士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