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最新资讯 > 新闻要点 >

    我国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日前印发《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提出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高等学校等研究生培养机构多渠道筹集经费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促进研究生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此次出台的政策措施包括完善财政拨款制度、完善奖助政策体系、建立健全收费制度三方面内容。

      针对目前存在的中央和地方拨款制度各异、拨款标准多年未变、拨款范围仅限于国家计划内的学术学位研究生、拨款方式单一等问题,《意见》提出了相关政策措施。在中央高校方面:一是扩大拨款范围。从2012年起,中央财政对中央高校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委托培养研究生除外),安排生均综合定额拨款。二是提高拨款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物价变动情况和财力状况,建立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拨款水平。三是更加关注绩效。中央财政根据研究生培养质量、科研水平等因素安排中央高校研究生教育绩效拨款,由学校自主安排用于研究生培养。同时,《意见》要求各地参照这一模式,完善地方高校研究生教育拨款制度。

      针对研究生国家资助方式和经费来源较为单一、资助标准相对较低、各地情况各异等问题,《意见》提出,以财政投入为主,按规定统筹高校自筹经费、科研经费、助学贷款、社会捐助等资金,建立健全多元奖助政策体系。各项奖助政策的基本定位是: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注重奖优,激励研究生潜心学习研究、积极进取;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注重公平,资助研究生基本生活和学习费用;助研、助教、助管津贴注重酬劳,调动学生参与科学研究、教学实践、管理工作的积极性。

      针对目前研究生收费与免费并存、成本分担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意见》提出,一是实行收费制度。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二是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明确了研究生学费标准制定的基本原则和考虑因素,并对研究生学费标准作出了原则规定。三是加强收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