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最新资讯 > 新闻要点 >

    两部委:深化大学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近日,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发布《关于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推进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按照“整体设计、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大力推进”的工作原则,着力于医学教育发展与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紧密结合;着力于人才培养模式和体制机制的重点突破;着力于医学生职业道德和临床实践能力的显着提升。全面提高医学人才培养质量,加快面向基层的全科医生培养,为发展医药卫生事业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意见》特别强调了推进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指出举办医学教育的高等学校要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医学教育规律,进一步完善医学教育的管理层级和运行机制,履行好对医学教育的统筹规划、宏观管理、资源投入、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职责;切实利用综合性、多科性大学学科汇聚、综合实力较强的办学优势,大力推进医学与其他学科的资源共享、学科交叉融合;充分发挥医学院(部、中心)统筹、协调和管理医学教育的功能,促进医学院(部、中心)与附属医院、临床医学专业与医学相关专业的统筹协调发展,提升资源利用率、人才培养质量和协同创新能力,促进高等医学教育更好更快发展。要加大开展共建医学院校工作的力度。教育部、卫生部共建一批部属高校医学院(部、中心),促进医学教育改革,加强医学教育教学、科研和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其与地方政府共建一批地方医学院校,推动卫生人才培养和区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此外,《意见》还对优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结构、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推进临床实践教学能力建设、加强临床医学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建设等四个方面分别做出了具体的指导和规定。

      在职研究生网提醒就读临床医学专业的学员,关注两部发布的《意见》,用于指导本专业学习和工作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