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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2012年法硕(法学)大纲对照表

      20132012  法律硕士(法学)大纲变化对照表

      大纲

      科目

      2012大纲要求

      2013大纲要求变化

      刑法

      第二十章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妨害公务罪,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招摇撞骗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赌博罪,伪证罪,窝藏、包庇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脱逃罪,医疗事故罪,非法行医罪,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传播性病罪,嫖宿幼女罪,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传播淫秽物品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新增“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第二十三章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内容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私放在押人员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新增“食品监管渎职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民法:无变化。

      法理学

      第三章

      第三节

      法律移植与继承

      法律移植;法律继承

      本节为新增内容

      第四章

      第二节

      法的价值

      一、法的价值的概念

      二、法的主要价值

      秩序;自由;正义;效率。

      三、法的价值的冲突与解决

      在“法的主要价值”中,新增“平等”与“人权”

      宪法:无变化。

      法制史:无变化。

      总结

      相比2012年,2013年大纲变动非常小,考生朋友们要对变动的知识格外关注,其余的部分仍按原计划复习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