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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债权投资转为短期投资的核算(上)

          按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投资》规定,长期投资划转为短期投资时,应按投资成本与账面价值孰低法划转。如果按长期债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划转,则不会产生转换损失;如果按投资成本划转,还应按照账面价值与投资成本的差额,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例1:甲企业一年前以46000元的价格购入面值40000元,票面利率为10%,期限为3年,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公司债券。溢价6000元按直线法摊销。购买时作为长期投资核算,现拟划转为短期投资。

        对于此项投资,投资成本是46000元,现账面价值是48000元(46000+4000-6000/3)。因投资成本低于账面价值,应按投资成本划转,差额计入投资损失。甲企业会计处理如下:

        借:短期投资 46000

        投资收益——长期债权投资划转损失 2000

        贷: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面值) 40000

        ——债券投资(应计利息) 4000

        ——债券投资(溢价) 4000

        如果上述长期债权投资曾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1500元,则其账面价值为46500元(48000-1500),仍按成本划转。甲企业会计处理如下:

        借:短期投资 46000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1500

        投资收益——长期债权投资划转损失 500

        贷: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面值) 40000

        ——债券投资(应计利息) 4000

        ——债券投资(溢价) 4000

        如果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是2500元,则其账面价值是45500元(48000-2500),此时则应按账面价值划转,以45500元作为短期投资的入账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