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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债权投资转为短期投资的核算(下)

          甲企业会计处理如下:

        借:短期投资 45500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2500

        贷: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面值) 40000

        ——债券投资(应计利息) 4000

        ——债券投资(溢价) 4000

        如果企业购入的债券是分期付息债券,且是溢价购入,平时收到利息时并没有增加应计利息,随着溢价的摊销,债券投资的账面价值会越来越低。因此,无论何时将长期债权投资划转为短期投资,其账面价值肯定会低于投资成本,直接按账面价值划转即可,也不会产生划转损失;如果企业是折价购入的分期付息债券,债券账面价值会随着折价的摊销而逐渐增加。因此,无论何时划转,其账面价值都会大于投资成本,这就应当按投资成本划转,同时就会产生划转损失。

        例2:甲企业在一年前购入分期付息债券一批,现拟转为短期投资。当时的购买价格是46000元,面值40000元,期限3年,票面利率10%,溢价按直线法摊销。

        现在该债券的账面价值为44000元(46000-6000/3),低于投资成本,则应按账面价值划转。

        借:短期投资 44000

        贷: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面值) 40000

        ——债券投资(溢价) 4000

        如果购入的分期付息债券存在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则应从长期债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中减去,然后与投资成本比较,确定划转时短期投资的入账金额。如果划转时不在计息日,也不在年末、年初,则应先计算确认自上个计息日到划转日的应计利息并摊销溢价或折价,然后再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特别说明一点,对于有明确到期日的长期债权投资,即使剩余期限已短于一年,也不得将其转为短期投资,因为企业长期持有且直到到期日这一投资目的并未改变。但由于这部分资产实质上已变为流动资产,故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需在“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项下单独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