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在职教育硕士(Ed.M)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招生领域
设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思政、语文、历史、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小学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等17个招生领域。其中,现代教育技术领域面向从事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师开设。
三、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教育学、心理学、专业基础课,共计5门。其中,政治理论由我校自行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外国语(英语)、教育学、心理学全国联考;专业基础课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时间与全国联考时间相同。我校只招收外国语考试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四、报名、考试:
(一)报名办法
采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与各考区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陆学位网“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统一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采用护照证件照片标准,该电子照片将在《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成绩单上使用)。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生成《报名登记表(样表)》,核准相关信息并打印。
考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现场确认点(网上报名成功后得到的具体地点信息提示)核验身份证件、缴纳考试报名费,签字确认考试报名信息。
所有报名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考试报名无效。
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须由考生本人负责,一律不得更改。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日—14日。
学位网网址:www.chinadegrees.cn或www.cdgdc.edu.cn。
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5日—18日。
(二)资格审查
对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查,由我校在考试成绩发布后进行。成绩下达后,成绩合格考生登陆网报系统下载打印《资格审查表》并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身份证件、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以上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位认证系统打印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交我校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同时提交认证报告。
我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提供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可委托权威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查,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三)考试时间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全国联考的时间为10月29、30日。
五、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本专业录取的研究生均为原单位在职定向培养,录取的考生在学期间不转人事关系,在原单位享受工资及福利待遇。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学员纳入我校的正规研究生培养,教学标准按《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大纲》执行,课程学习内容和学分要求按教育硕士各学科方向参考性培养方案掌握。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在校累积学习时间不得少于一年。
学习年限一般为二至四年。在我校学习课程,修满课程学分后回原单位结合本职工作撰写学位论文并进行学位论文答辩。本市学员授课采用平时业余时间授课方式,两年完成课程学习。外省(市)学员到我校集中一年,完成课程学习。
六、颁发证书
对课程考试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且学位论文通过答辩者,可授予教育硕士专业硕士学位,颁发全国统一《硕士学位证书》,享受国家规定的硕士学位待遇。
七、全部学费:20000元/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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