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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在职博士课程班招生简章

  • 专 业:法学
  • 学 费:
  • 学 位:有
  • 学 制:两年
  • 上课地点:北京市
  • 招生动态:正在热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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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3-06-19 14:31 | 点击次数(次) 来源:未知 | www.zhongjiao.net

      中国政法大学是我国高素质政法人才的培养基地。学校在半个世纪的办学历程中为国家培养了各类优秀人才 20余万人,其中绝大部分学员已成为国家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及政府机关、经济实体的骨干力量和法学教学科研的中坚力量。

      一、培养目标

      提高公、检、法、司、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制工作的领导干部的理论和学术水平,满足社会对高层法律专业人才的需要,提高在职人员法律专业水平和业务素质,培养具有独立创新意识,独立从事学术研究的法学高级人才。

      二、项目特色

      ●阵容强大的师资队伍——由我校资深教授、博导授课,聘请校内外著名高级律 师、法学专家 做专题讲座;采用案例教学方式;邀请全国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等著名学者、资深专家亲临指导;并聘请北大法学院、清华法学院、人大法学院知名法学教授任课,同时还聘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司法部、公安部、商务部、财政部、社会科学院等单位的国内知名法学专家兼职授课及学术讲座。

      ●独具特色的课程结构——课程设计以研究生院法学专业博士生课程方案为本 源,在确保科学性与学术性的基础上,突出实用性、新颖性与前沿性。以进一步丰富和拓展已有知识结构。

      ●内容丰富的学习安排——除课堂授课外,还将在双向选择的前提下,安排指导 教师对学员进行一对一的指导,为学员提供参加课题研究或学术活动的机会。

      三、开设专业

      民商法学专业 、经济法学专业、诉讼法专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

      研究方向:民法、商法、亲属法、罗马法、破产法、经济法理论、竞争法律制度、破产法律制度、法律与经济、金融法律制度、企业法律制度、民事诉讼法学、民事执行法学、仲裁法学、环境法学、自然资源法学、国际环境法学

      四、课程设置

      每年以最新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为模板调整。

      五、教学计划

      学制两年,每年集中授课。

      实战案例教学、互动式讨论。

      六、招生对象

      各省、地、市公安、检察、审判等司法系统从事司法实务多年的领导干部;

      大型律师事务所的主要负责人;

      硕士研究生毕业、本科毕业或大专以上资深法律工作者(限招一名)。

      七、报名程序

      填写《在职博士课程班报名登记表》;

      交个人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交2寸免冠彩照6张;

      八、录取审核

      中国政法大学根据申请人的书面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要求者,颁发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课程班入学通知书。并建立学生档案。

      注:学籍档案办理完毕后,学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坚持学习,视为自动退学,不退学费。

    • 如对本课程有任何疑问,可以拨打4006-010-211或者咨询在线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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