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财政与公共政策研究所是一个集科研、教学、培训、咨询等功能为一体的新型研究机构,与国内外学术界,特别是财税领域的诸多科研、教学机构以及著名专家、学者保持着广泛的学术联系,与我国各级财税部门亦保持着密切的合作关系。
公共财政与公共政策研究所致力于积极参与中国财税政策的制定与制度设计,在我国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扮演着思想库和智囊团的角色,其研究的范围涉及财税基本理论与基本研究方法、财税政策决策与制度设计、财税管理体制、宏观经济政策效果评价等方面。
为提高在职人员的业务素质,经北京市学位办批准,中国人民大学公共财政与公共政策研究所在北京开办“公共财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进修课程】
课程名称 | |||
公共课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公共管理学 | 专业外语 |
社会科学研究方法 | |||
学科基础课 | 应用经济学★ | 公共部门经济学★ | 货币金融学★ |
专业课 | 政府管制经济学 | 公共预算管理 | 公共债务管理 |
金融创新与监管 | 政府投融资管理 | 企业理财学 | |
选修课 | 税收管理及筹划 | 风险投资管理 | 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 |
金融衍生工具 | 投资银行业务与经营 | ||
跨专业加试课 | 管理学基础 | 经济学基础 |
注:带★号为本专业申请硕士学位题库考试科目。
研究方向:财政与税务管理、金融投资与管理
【报名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工作积极,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大专以上学历免试入学,申请硕士学位者必须具备本科学历与学士学位。
【报名须知】
1、 填写报名登记表(可从网上下载),提供本人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学位者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4张、两寸彩照2张和同底版电子照片(180*240像素,白底彩照)。不申请学位者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两寸彩色照片1张。
【收费标准】
1、学费人民币22000元。
2、申请学位者参加学位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的费用按中国人民大学有关收费标准另行交纳。
3、进修班开课后,学员因故不能坚持进修,视作自动放弃学习,不退学费。
【培养方式】
授课形式 | 学习方式 | 学制及授课地点 |
周末班 |
每月选择1-2周周末集中授课 其余时间在职自学、完成作业 |
1、学制1.5-2年 2、授课地点 :中国人民大学校内 |
系统班 | 另定 |
1、学制1.5-2年 2、授课地点 :另定 |
地方班 |
集中授课:利用节假日集中授课 其余时间在职自学、完成作业 |
1、学制1.5-2年 2、授课地点 :另定 |
【证书与学位】
1、 完成规定学习项目的学员,经我校研究生院审核发给研究生同等学力结业证(钢印、红印、统一编号)。
2、符合申请硕士学位条件,并通过学位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者授予管理学硕士学位。
【交费方式】
1、银行汇款 | 2、刷卡 |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分行紫竹院分理处 户 名:中国人民大学 帐 号:0200007609026400244 注明用途:公共管理学院公共财政专业学费、交费人姓名 |
地点:学校财务处 时间:周一至周五(除周三下午) 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00 |
【银行汇款】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分行紫竹院分理处
户 名:中国人民大学
帐 号:0200007609026400244
注明用途:公共管理学院公共财政管理专业XXX学费
【研究所简介】
公共财政与公共政策研究所组建成立于2011年6月24日,其前身是公共管理学院下所设的公共财政研究所和公共政策与公共安全研究所。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和学校关于学科专业目录外二级学科设置与调整的相关要求,“公共财政与公共政策”二级学科已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蓝志勇教授担任第一任所长。
在公共财政管理方面,本研究所致力于积极参与中国财税政策的制定与制度设计,在我国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扮演着思想库和智囊团的角色,其研究的范围涉及财税基本理论与基本研究方法、财税政策决策与制度设计、财税管理体制、宏观经济政策效果评价等方面。
在公共政策方面,本所承担为党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培养复合型政策分析人才的责任,也肩负着公共政策理论、方法与实践的研究任务,主要研究领域包括:公共政策的基本理论与方法;中国公共政策实证研究;国际公共政策比较;公共政策模拟研究。本所与国内外高校和公共政策研究机构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承担着国家社科基金、自然科学基金等多个研究项目,并参与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实验室建设工作。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http://www.mparuc.edu.cn/
【有关申请硕士学位问题】
1、凡参加进修班学习、并要求申请学位者,可根据有关规定,向学校学位办申请参加研究生学位课程的考试。经校学位办审核同意,发给《考试资格卡》,办理课程考试的交费手续。
2、在取得《考试资格卡》四年内,必须参加本专业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其中4门题库考试由研究生院组织;外语、学科水平综合考试由国家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其余课程由系、所组织随堂考试。
3、全部学位课程考试通过后,一年内必须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并向校学位办提出答辩申请。
4、在提交论文后,半年内必须进行论文答辩,按规定程序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管理学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