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所简介】
中国人民大学土地管理系成立于1988年,其前身土地管理专业创办于1985年。中国人民大学房地产信息中心是依托土地管理系于2000年成立的校属研究机构。目前,土地管理系设有土地资源管理(含房地产经营管理)本科专业,土地资源管理、房地产经济学2个硕士专业,城市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土地行政管理2个MPA专业方向和土地资源管理(含房地产经营管理)博士点,能够提供从本科生到博士生完善的教学、培养服务,其中房地产经济学硕士点到目前为止是全国唯一的。
为适应经济建设和行业发展需要,提高在职人员的业务素质,经北京市学位办批准,中国人民大学土地管理系在北京开办“房地产经济学” 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培养方案】
课程名称 | |||
公共课 | 邓小平理论研究★ | 专业外语 | |
学科基础课 | 西方经济学★ | 公共财政 | 货币金融学 |
专业课 | 高级房地产经济学★ | 城市经济学 | 管理科学研究方法 |
房地产政策分析与评价★ | 高级房地产估价 | 房地产开发案例分析 | |
国内外房地产经济与管理前沿 | 城市经营与管理 | 不动产金融 | |
计量经济学在房地产研究中的应用 | 项目研讨课 |
注:带★号为本专业申请硕士学位题库考试科目。
研究方向: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房地产投资与金融 房地产项目管理 房地产估价
【报名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思想政治表现好;优秀业务骨干;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大专以上学历者免试入学,本科毕业获学士学位满三年者可依据相关程序申请经济学硕士学位。
【报名须知】
1、填写报名登记表(可从网上下载),提供本人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学位者要提供专业有关的科研成果(正式出版的著作、论文等);目前无法提交的,最迟在课程考试全部通过,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前提交。
3、申请学位者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2寸彩色照片各4张。不申请学位者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2寸彩色照片1张。
【收费标准】
1、学费人民币25000元,报名费、教材资料费800元。
2、申请学位者参加学位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的学费费用按中国人民大学有关收费标准另行交纳。
3、进修班开课后,学员因故不能坚持进修,视作自动放弃学习,不退学费。
【培养方式】
授课形式 | 学习方式 | 学制及授课地点 |
周末班 | 每月选择1-2周周末授课,其余时间在职自学、完成作业 |
1、学制1.5-2年 2、授课地点 :中国人民大学校内 |
【证书与学位】
1、完成规定学习项目的学员,经我校研究生院审核发给研究生同等学力结业证(钢印、红印、统一编号)。
2、符合申请硕士学位条件,并通过学位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者由中国人民大学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
【交费方式】
1、银行汇款 | 2、刷卡 |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分行紫竹院分理处 户 名:中国人民大学 帐 号:0200007609026400244 注明用途:公共管理学院房地产经济学专业学费、交费人姓名 |
地点:学校财务处 时间:周一至周五(除周三下午) 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00 |
【主要师资】
吕 萍: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土地管理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土地经济与管理、房地产市场与政策等。
叶剑平: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土地开发与城乡发展、不动产政策、房地产经营管理等。
严金明: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土地规划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土地利用管理与城乡规划、不动产经济与政策分析、国土资源管理的理论与方法等。
曲卫东: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土地管理系副教授,工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房地产评估、不动产投资研究、不动产金融、房地产评估信息系统等。
谭 峻: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管理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房地产信息中心主任。主要研究领域:不动产产权产籍管理、土地测绘及遥感、不动产政策等。
丰 雷: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土地管理系副教授,管理学博士。中国土地学会青年工作委员会理事。主要研究领域:不动产经济、城市经济、不动产制度与政策分析、房地产市场调查与分析等。
郑 华:中国人民大学培训学院副教授,经济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土地经济理论、房地产市场、房地产金融、房地产法、房地产营销与策划、城市经济与城市规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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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13年3月
【有关申请硕士学位问题】
1.凡参加进修班学习、并要求申请学位者,可根据有关规定,向学校学位办申请参加研究生学位课程的考试。经校学位办审核同意,发给《考试资格卡》,办理课程考试的交费手续。
2.在取得《考试资格卡》四年内,必须参加本专业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其中4门题库考试由研究生院组织;外语、学科水平综合考试由国家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其余课程由系、所组织随堂考试。
3.全部学位课程考试通过后,一年内必须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并向校学位办提出答辩申请。
4.在提交论文后,半年内必须进行论文答辩,按规定程序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