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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士每人每年奖3万元 硕士2万元

      财政部、教育部日前制定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透露中央财政将出资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4.5万名在读研究生,其中博士研究生1万名,硕士研究生3.5万名。博士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所有符合规定条件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此外,《办法》规定,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办法》还要求,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根据《办法》,高等学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高等学校应将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