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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公布普通高校专升本政策

      4月24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公布山西省今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政策,今年专升本考试继续实行网上报名,过时不予补报。报考专业须符合规定,尤其要注意所学专业必须和所报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填报志愿和网上报名同时进行。可在网报期间查看、修改自己的信息;网报结束后,不能再修改。上网查看、修改信息和现场确认时,均需网报序号和密码。

      网报时间:4月27日8时至5月1日18时

      山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办法后,对减轻考生负担、方便考生报考、提高考试管理水平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网上填写信息时间为4月27日8时至5月1日18时。信息内容为考生基本信息和志愿信息。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查阅招生政策和计划情况,并按网页提示要求,填写报名和志愿信息。现场确认时间为5月3日至6日。

      不能有考试不及格课程

      山西省对专升本报考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列入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并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学籍在本省学校的2013年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未受过纪律处分,无考试作弊记录;修完各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最后一学期除外);无考试不及格课程(补考后)且补考科目不超过3门;所在学校对其在校期间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推荐。

      考生可按顺序填报五个志愿

      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要根据本人专科所学专业,严格按网上公布的招生计划选报对应或相近专业,所在专业未列入《参考目录》的,须经生源院校与招生院校商定后方可选报。师范类和非师范类学生不得跨类报考。

      考生可按顺序填报五个志愿,设服从志愿。在“是否服从院校调配”栏中,考生若填写了“是”,当其成绩达到报考专业分数线以上,未被所报院校录取时,可调配到其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考生若填写了“否”或不填写,当其未被所报院校录取时,不再进行调配。

      专升本参加三门课程考试

      专升本选拔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单独命题、单独考试。考生根据所报专业参加三门课程考试,其中包括两门基础课、一门专业综合课。两门基础课满分均为150分,专业综合课满分为200分,总分为500分。英语专业的听力考试满分为200分,口语测试要求合格,不计入总分。非英语专业的英语学科不考听力。

      两门基础课试卷中的选择题部分(分A、B卷),考生需填涂机读答题卡。考试前一周,考生到确认点,在《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上签字后,领取《准考证》。

      部分专业需要参加专业测试

      报考体育教育、音乐学、音乐学(音乐治疗方向)、舞蹈编导、舞蹈学、汉语言文学(播音主持方向)专业的考生需参加专业测试;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要进行口语测试。报考中北大学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办学点法学(公安法制方向)、安全工程(民爆公共安全方向)专业要求面试、体能测试。

      奖励项目加分不作累加

      专科学习期间,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称号以及在全国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广告艺术大赛、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项目参赛人数不超5人)获得省级一等奖或在全省大中学生运动会各竞赛项目中进入前三名的学生,可在总成绩中加10分;在以上竞赛、大赛中获得国家三等奖的学生,可在总成绩中加15分;在以上竞赛、大赛、展演活动中获得国家二等奖或在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竞赛项目中进入前八名的,可在总成绩中加20分。以上奖励项目有重复的,取最高项,不作累加。

      体育教育、音乐学、音乐学(音乐治疗方向)、舞蹈编导、舞蹈学、汉语言文学(播音主持方向)专业录取时,在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上,根据考生志愿和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英语、法学(公安法制方向)、安全工程(民爆公共安全方向)专业测试、面试、政审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录取总分投档,由学校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办法同上。

      专升本录取时间为7月9日至11日。

      高职义务兵退役可报考

      根据规定,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人员,可以参加“专升本”报名考试。考试时间、科目及内容与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相同。

      报名条件:2012年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的本省籍义务兵;入伍前(包括入伍当年)取得经教育部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高职 (专科)毕业证书;身体健康,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高职义务兵退役专升本”的招生计划,在山西省普通高校年度招生本科事业计划总规模内单列,一般不超过当年山西省具有普通高职 (专科)毕业学历退役士兵人数的30%。“高职义务兵退役专升本”的招生专业,原则上以当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专升本工作确定的招生专业为主,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可根据所学专业情况,选择相同或相近专业报考。对于少数难以对应的专业,由省教育厅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和办学情况,适当增加相关招考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