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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硕士招生单位及招生限额

      很多人对法律硕士情有独钟,但是招收法律硕士的院校并不是很多,考生应该了解这些招收院校的限额,看看自己应该报考哪所院校,看看自己以后应该怎样进行备考。下面就是对于法律硕士招收院校及限额的介绍,希望考生重视。

      法律硕士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3]20号),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以下简称“专业学位全国联考”) 将安排在2013年10月27日(星期日)进行,网上报名工作将于6月20日正式启动。其中,法律硕士学位招生情况如下:

      学位类别:法律硕士(JM)        推荐阅读>>>

      联考科目:外国语、专业综合

      招生对象: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招生单位及招生限额:


      单位名称 招生限额 单位名称 招生限额
      北京大学 100 中国人民大学 100
      北方工业大学 50 中央财经大学 100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100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75
      中央民族大学 50 中国政法大学 100
      南开大学 100 天津师范大学 75
      河北大学 75 河北经贸大学 50
      山西大学 75 内蒙古大学 50
      辽宁大学 75 大连海事大学 100
      沈阳师范大学 50 东北财经大学 75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50 吉林大学 100
      黑龙江大学 75 复旦大学 100
      同济大学 100 上海交通大学 100
      上海财经大学 75 华东政法大学 100
      上海大学 75 南京大学 100
      苏州大学 100 东南大学 100
      南京师范大学 100 浙江大学 100
      浙江工商大学 75 宁波大学 75
      安徽大学 100 安徽财经大学 75
      厦门大学 100 华侨大学 100
      福州大学 75 南昌大学 50
      江西师范大学 75 江西财经大学 100
      山东大学 100 中国海洋大学 75
      青岛大学 75 烟台大学 75
      郑州大学 100 河南大学 50
      武汉大学 100 华中科技大学 75
      华中师范大学 5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75
      中南民族大学 50 湘潭大学 75
      湖南大学 75 中南大学 75
      湖南师范大学 50 中山大学 100
      暨南大学 75 华南理工大学 75
      深圳大学 75 广东商学院 75
      广西师范大学 75 海南大学 75
      重庆大学 100 西南政法大学 100
      四川大学 100 西南财经大学 100
      贵州大学 75 云南大学 100
      西北大学 75 西安交通大学 75
      西北政法大学 100 兰州大学 75
      青海民族大学 75 新疆大学 50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50 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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