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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大学在职法学硕士申请学位方法

      北京大学培养研究生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当时,北京大学在国内首先开始招收研究生,至1919年共招收研究生148名,是当时全国规模最大、人数最多和最早开始培养研究生的大学。新中国成立后,自1949年至1965年北京大学共培养2000多名研究生。

      法学硕士,1是法学专业学位教育中位于法学学士和法学博士之间的一个层次,供本科阶段为法学专业的考生报考,学习侧重坚实的理论研究,旨在为国家培养全方位的学术型人才。招生考试主要是年初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简称“统考”),被录取后,获得研究生学籍。毕业时,若课程学习和论文答辩均符合学位条例的规定,可获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北京大学在职法学硕士申请学位方法

      1.申请学位按照北京大学学位办公室关于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的规定办理。

      2.报名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的人员,可在报名时同时提出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我院(系)将按照在职申请学位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3.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课程考试(题库式闭卷笔试形式)即为学位课程考试,考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

      4.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和综合考试,由我院(系)到研究生院统一办理手续,费用按规定由学员交纳。

      5.我院(系)将为学员安排教师进行学位论文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