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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华大学经济学在职研究生招生对象和课程体系

      清华大学创建于1911年,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具有理学、工学、文学、艺术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和医学等学科的综合性、研究型、开放式大学。

      为贯彻党中央提出的新世纪新阶段人才强国战略,清华大学继续举办“清华大学经济学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旨在提升政府部门、商业界及金融系统等经济管理部门的在职优秀干部的经济学思维能力和工商管理水平,培养具备现代经济学知识的公共管理和工商管理专业人才。

      该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把经济学硕士学位课程作为必修课程,精选管理类最新前沿课程作为辅修课程,使学员既可以在修完必修学分后有机会申请硕士学位,又可以学到最前沿的管理类实用课程以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

      在职研究生招生对象

      1、各级政府机关青年干部或工作成绩突出并有培养前途的青年骨干人才;大中型企业管理人员;大型民营企业高层管理人员。

      2、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和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在该学科领域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实践经验并做出成绩;

      3、年龄一般在四十岁以下的在职人员。

      4、具有较高外语水平,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水平考试者优先。

      学习期限及培养方式

      学习期限为2年,包括课程学习阶段和论文准备阶段,采用每三周左右集中一个周末上课二天(周六、周日)的方式。根据学员不同情况,受益如下:

      1、仅参加部分课程的学习且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由研究生院颁发的《清华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进修证书》和“研究生课程进修成绩单”。

      2、按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计划,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由清华大学研究生院颁发的《清华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和“研究生课程进修成绩单”。

      3、经学校对该班课程进行认定后,符合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条件、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良好者,由本人申请,经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审核,可按国务院学位办公室的有关政策、规定及《清华大学关于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实施办法》申请清华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

      硕士研究生课程体系介绍

      课程学习及要求

      课程学习是硕士生系统、深入地掌握学科专业基础理论,拓宽知识领域,加深专业知识,提高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硕士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

      硕士生入学三周内,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课程学习计划的制订,并提交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备案。个人培养计划应明确规定选修的课程(及环节)、学分数和考核方式等。需要时,导师指导自学的有关课程和为弥补跨学科知识欠缺需要补修的有关课程也可按非学位课程列入培养计划。在执行计划过程中,若因特殊情况需要变动,硕士生须征得导师同意,在每学期选课期间内进行修改,修改后的个人培养计划经导师签字后交所在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备案。

      (1)学位课程与环节

      硕士生在学期间,需获得学位要求学分不少于23(其中考试学分不少于17),其中公共必修课程5学分,学科专业课程不少于16学分,必修环节2学分。鼓励设置选修学术与职业素养课程要求。学位课学分内只允许包含2学分外语课程学分。具体要求如下:

      1) 公共必修课程(5学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学分(考试)

      · 自然辩证法概论············ 1学分(考试)

      · 第一外国语··············· 2学分(考试)

      2)学科专业课程(不少于16学分,其中考试学分不少于12)

      ·基础理论课、专业基础和专业课以及相关的跨学科专业课程

      3)必修环节(2学分)

      ·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 1学分(考查)

      ·学术活动·················· 1学分(考查)

      硕士生在学期间应参加10次以上(其中2次为跨二级学科)的学术活动,并写出不少于500字的小结。填写“硕士生参加学术活动记录”,经导师签字后自己留存,申请答辩前交所在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记载成绩。

      4)公共选修课程

      ·学术与职业素养课程······· (考查或考试)

      (2)非学位课程(或环节)

      硕士生按以下方式选修的课程属于非学位课程。

      1)补修课程。

      凡欠缺所在学科本科层次专业基础的硕士生,一般应在导师指导下补修2~3门本科核心课程。补修课程记非学位课程学分。

      2)任选课程。

      硕士生根据个人兴趣,选修所在学科要求以外的课程,必须征得导师的同意。所得学分记非学位课程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