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在职联考 > 报考常识 >

    中山大学在职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中山大学是孙中山先生创办的著名高等学府,是一所拥有人文科学、自然科学、技术科学、社会科学、管理科学、教育科学、语言科学、医学等多学科的综合性大学,并于1986年成立研究生院。为了培养适应汉语国际推广工作、胜任多种汉语教学任务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业教学人才,为汉语国际推广提供优质师资,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中山大学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学位获得者应具有熟练的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的技能和外语交际技能,良好的跨文化交际能力。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

      一、报考条件

      全国统考学术型硕士生的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非奖助类的考生年龄不限。

      3、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报到时未获毕业资格的,将被取消录取资格)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非奖助类的硕士生。

      4、医学临床各专业只接受医学毕业生及授医学学士学位的应届本科生报考。

      5、同等学力人员(含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报考要求:

      (1)文、理、工、农科各专业接受大学本科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但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大学专科毕业后在与报考专业相近的专业领域工作不少于2年(从毕业到2013年9月1日)(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工作年限不作要求);

      ②已取得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8门以上(必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③已在省级学术杂志发表过2篇以上属于所报考的学科专业范围的学术论文,其中第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1篇,或获市厅级以上(含市厅级)与所报考的学科专业范围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且为主要完成人;

      ④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总分为100分的成绩不低于60分,总分为710分的成绩不低于426分);

      (2)医科院系的各专业(含授予医学、理学、管理学、工学等学位的所有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二、培养语种及招生人数

      培养语种:在复试录取阶段,根据汉语国际推广形势和需要以及教育部“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计划”或其他赴外深造计划,由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各招生院校的学习语种及派出计划,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两步:

      1。考生本人资格自审。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考生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如不满足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即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

      2。学校集中资格审查。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相关材料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微博)服务中心认证;如考生是非全日制本科大学毕业,须经教育部学位认证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或专业报告、毕业设计)答辩的研究生,经中山大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颁发的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五、学费

      学费总计每人2.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