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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报考须知

      首都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院将进一步依托和利用首都的文化高地和资源优势,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以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为理念,努力构建具有教学研究型大学特色的人才培养体系,为国家和首都教育、文化事业和科技发展做出更大贡献。在职研究生是国家计划内,以在职人员身份,部分时间在职工作,部分时间在 校学习的研究生教育的一种类型,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在报名、考试要求及录取办法方面与脱产研究生相同。是经过学校录取的正式研究生,获得与脱产相同的研究生毕业的学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按教育部规定,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报名过程分为两步

      (1)网上报名:2013年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考生,报考时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日期为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8-29日(每天9:00-22:00)。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将不得修改。其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考生仍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