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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公布考研招生违规违法举报电话

      为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教育部要求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要在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考试安全工作,积极会同公安、工信、安全、监察、工商、保密等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获取和故意泄露考试试题、制售贩卖作弊器材、组织团伙舞弊、恶意散布涉考有害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强化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维护良好考试秩序。教育部同时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完善考试期间应对自然灾害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特别要加强对残疾考生等困难群体考生的人文关怀和服务。

      教育部郑重提醒广大考生要认真履行《报考2013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工作人员管理,诚信文明应考。对于考试不诚信、违纪作弊的考生,有关部门将按照新修订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并将其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对作弊的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破坏考试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有关部门将坚决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欢迎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监督,共同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违规违法行为举报电话:

      教育部010-82520029,010-66097168

      北京010-82837390

      天津022-23769022,022-23769301

      河北0311-66007121

      山西0351-4161594

      内蒙古0471-3261805

      辽宁024-86981043

      吉林0431-82728932,0431-84605030

      黑龙江0451-82376031,18345033173

      上海021-64518189

      江苏025-83235984

      浙江0571-88906609,13456780007

      安徽0551-63609538

      福建0591-87811582

      江西0791-86765582

      山东0531-86162757

      河南0371-68101612

      湖北027-68880290,18007123210

      湖南0731-88090301

      广东020-38627842

      广西0771-5335583

      海南0898-65325617

      重庆023-67869200

      四川028-85156581

      贵州0851-5952927

      云南0871-65154141,0871-65154792

      西藏0891-6323304,0891-6322440

      陕西029-85221770(白天),029-85455249(夜间)

      甘肃0931-8440636,13993188620,18909319205,13919153761

      青海0971-4393048,0971-6303983

      宁夏0951-6043632

      新疆0991-8758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