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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研调剂

        教育部规定,考生如果符合复试条件而不能在第一志愿院校参加复试的,考生档案应送至第二志愿院校或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调剂。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由于招生计划的限制,有些考生虽然达到分数线,但并不能被安排复试或复试后并不能被录取,对这些考生,招生单位将负责把其全部材料及时转至第二志愿单位,这个过程即称为考研调剂。

        硕士研究生招生一般调剂程序

        初试成绩符合复试调剂基本分数要求但在原报考单位没有复试资格,可以申请调剂。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发出的当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原则上要求考生所选择调剂单位招生考试科目与原报考单位招生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对教育学、历史学、医学和农学学科门类(仅限于参加统考或联考的考生)的调入和调出,在考试科目要求方面可适当放宽。  调剂复试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1)招生单位应及时发布生源余缺信息;(2)符合教育部调剂规定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究生在职研究生网"填写调剂志愿;(3)招生单位遴选出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复试;(4)招生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复试,并将复试结果通知考生;(5)接收调剂生的招生单位向第一志愿单位发函调考试档案,做最后审核,确定是否拟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