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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研政策资讯之在职攻硕调剂最新政策

      在职研究生涉及的知识是相对比较广泛的,建议广大想要参加学习的人,了解清楚相关的信息,做好合理的选择。很多政策上的问题,每年都有着不同的变化。如下,则是为了广大考生掌握更多的信息,做好复习工作,整理和提供给的2011年度在职攻硕调剂的最新政策。

      1、除农业推广硕士外,报考其它专业学位的考生,可向已报考的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它院校申请调剂录取,不得向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申请调剂录取;

      2、报考农业推广硕士的考生,如考试成绩达到报考院校所在地区建议分数线者,可向工作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申请调剂录取;

      此外,由于目前天津、青海、西藏目前尚无农业推广硕士培养单位,则规定:天津生源可向北京、河北的院校申请调剂录取,西藏生源可向四川的院校申请调剂录取,青海生源可向甘肃的院校申请调剂录取。

      3、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报考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者,只能在报考院校内部申请跨专业调剂录取,跨专业也仅限于相同一级学科下的不同二级学科之间。

      国务院学位办还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实时指导、检查相关招生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全过程质量跟踪和监督,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希望广大的考生们充分做好考前准备,及时了解在职研究生的相关信息,根据自身的情况合理的安排考研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