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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通知

      一、报名时间安排

      1.凡在本市报名参加2014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入学考试的考生,不分报考院校所在地区,一律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含推免生、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

      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接受补报名,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先期于9月25日至28日进行预报名。预报名后的信息即生效,考生无需重复报名。

      2.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完成网上报名后,于11月10日至14日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打印考生信息表等手续。

      认、采集图像信息、打印考生信息表。

      二、注意事项

      1、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及“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在本市规定的报考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交费和采集图像信息。

      2、参加单独考试、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须先到所报考的招生单位办理资格审核、缴纳报考费(办理时间请参阅招生单位公告),并于11月10至14日之间到此招生单位指定报考点进行本人图像信息采集(并支付图像采集费)。

      3、推荐免试生凭推荐学校提供的免试校验码完成网上报名后,按报考院校到指定报考点采集图像信息。

      4、报考非本地(湖北省除外)研究生招生单位的考生一律到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办理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和打印考生信息表手续。报考湖北省研究生单位的考生一律到上海理工大学办理以上手续。

      5、以同等学力报考人员的报名条件请在报名前咨询有关招生单位。

      6、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研究生招生单位,应事先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按规定填报个人信息。

      7、报考点的地址、交通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可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主办的“上海招考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