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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研究生须配专兼职辅导员

      2日,黑龙江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我省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通知》,对黑龙江省研究生教育工作提出新要求。通知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立刻组织人员,对全体研究生进行一次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和相关讲座,排解研究生来自生活、经济、学习等压力。

      落实实验室和创新基地管理制度,特别是有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病原微生物等危险品的安全与管理。导师每月至少和学生交流两次,研究生管理部门要定期对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对导师进行相关考评。建立学生、导师和学校的沟通渠道,及时帮助研究生解决困难,疏导情绪。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比例配备专职辅导员和兼职辅导员。兼职辅导员要注重聘任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和40岁以下的青年导师,每月可给予相当于(不低于)15学时的教学工作量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