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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吉林大学单独考试研究生招生简介

      吉林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单独考试招生简章已发布,内容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

      (1)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2)网上报名时考试方式选择“单独考试”;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报考点选择“吉林大学”。

      (3)考生在网报前应认真阅读我校2014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吉林大学中心校区体育馆排球厅 (长春市高新区前进大街2699号,公交315路吉大南区终点站往南走大约500米)。可乘车线路:315路、13路、222路、154路、 轻轨。

      3.考生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凡在境外获得的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必须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方可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3)网上报名编号2211XXXXX ( 吉林大学报考点编号为 “2211” 开头 );

      (4)报考费每生200元,考试文具费每生10元。

      (5)考生本人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因现场确认时需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故此项工作不能由他人代替。

      三、初试:

      (一)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请考生保存好《准考证》,以备复试时使用。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初试地点:吉林大学(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四、复试: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各招生学院(所)根据相关文件自定。

      (四)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五)吉林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复试基本要求及具体工作安排将于复试阶段在吉林大学招生网或吉林大学研究生院主页“招生工作”公布。

      五、其他:

      (一)单独考试学制为3年。

      (二)根据国家和吉林省的有关规定,我校2014年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具体办法详见吉林大学研究生院主页 “研究生管理”。

      (三)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四)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单位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或办理邮购书籍业务,敬请谅解。

      (六)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七)请各位考生及时登陆吉林大学招生网或吉林大学研究生院主页“招生工作”,以获取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