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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中国社科院税务硕士招生通知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成立于1978年,是经邓小平、叶剑英亲自批准设立的直属于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最高学术和综合研究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研究生培养基地,也是我国最早成立的研究生院。自成立以来,在党中央亲切关怀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党组直接领导下,依托中国社会科学院雄厚的研究力量和教师资源,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和培养事业获得了持续健康发展,已发展成为我国人文和社会科学学科设置最完整的一所研究生院,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90个、硕士学位授权点96个;自主设置博士授权点9个、硕士授权点15个;还有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社会工作硕士、法律硕士、金融硕士、税务硕士和文物与博物馆硕士7个专业学位授权点。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是2010年全国首批获得税务硕士(MT)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资格的单位。税务硕士教育中心(Education Centerfor Master of Taxation, ECMT)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为有效保障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而专门设立的集招生、教学管理、学生工作、专业实习、就业指导等为一体的管理机构。我院税务硕士教育具有以下特色:

      ●多学科交叉与交融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是我国人文和社会科学学科设置与研究生教育体系最完整、历史最悠久的一流研究生院。作为经济学、政治学、法学、哲学、社会学、人类学、历史学和国际关系学等学科的学术重镇,我院开办税务硕士教育的最大优势,就是可以在更高的层次上把专业教育与通识教育结合起来,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的多学科交叉与交融。

      ●优质的师资阵容

      我院税务硕士教育集中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等相关研究和教学机构在税务、财政和其他经济学领域的核心研究力量,授课教师及指导老师均由具有较高学术声望、丰富的教学经验以及大量的实践经验和专业培训经验的教授与副教授担任,他们在税收理论、政策研究和实践教学方面均具有突出成就。中心还选聘了一批在专业领域有相当影响力的专家、在政府相关部门从事税务管理的专业人士、在涉税服务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企业管理者构成的教学团队,能从各个层次满足教学需求。

      ●丰富的高品质课程

      税务硕士教育中心与税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和实施培养方案,包括课程设置、教学组织、实习实践等。课程设置以涉税职业能力进行设计,注重运用财经税收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强调案例教学,采用模块式课程体系,注重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结合、通才培养与专项发展并重。中心除开设税收理论与政策、税务管理专题、税务筹划专题、中国税制专题、国际税收专题等各门必修课程外,还为学员开设多门选修课程,诸如税务稽查专题、高级税务会计、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纳税评估实务、税务代理实务等,以期使学生获得厚实的经济理论基础,宽广深厚的税收专业理论知识,并熟悉税收制度和政策,掌握税收专业技能,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

      ●重视实战能力培养

      中心聘请具有丰富实战经验的教授、公司高管、政府官员和税务筹划管理资深专家、国内外知名事务所及财税咨询机构中一流注册税务师、税务会计师等构成教学团队,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培养,共同指导、培养研究生。中心还与多家相关政策研究单位、事务所、咨询机构、大型企业等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建成税务硕士实习基地,满足税务硕士实践学习需要,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一)接收名额:拟12名(以最终招生简章为准)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高校当年推荐免试硕士生资格(学术型推免资格、专业型推免资格均可)。

      3. 推荐生所学专业必须为经济类专业或会计、财务管理等管理类专业。

      4. 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或TOFEL成绩600分以上(两年有效),或GRE成绩2000分以上(五年有效)。

      5.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未曾受过任何处分,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三)申请材料

      (A)必须提供的材料

      1.使用A4纸打印、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一)。

      2.由所在高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

      3.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复印件(或TOFEL、GRE成绩单复印件)。

      4.申请人所在高校出具的政审意见(附二)。

      5. 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需与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和《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张贴的照片同一底版)。

      6.《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具有推荐高校意见、公章,并加盖推荐高校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章),最迟须于10月上旬提交。

      (B)自愿提供的材料

      1.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2.大学期间获奖证书复印件。

      上述(A)、(B)所列申请材料须于9月15日前寄达或送达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税务硕士教育中心(通讯地址见“六、联系方式”)。

      (四)复试办法

      申请人在取得复试资格后,参加由税务硕士教育中心组织的复试。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对申请人进行全面考核。笔试主要考察税务专业基础知识和能力;面试主要考察思想品德、专业知识、思维状况、反应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并对英语口语和听力进行考核。对于体检和政审合格的申请人,税务硕士教育中心将根据复试成绩择优接收。

      (五)接收程序

      我院税务硕士教育中心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接收工作按以下步骤进行:

      1. 税务硕士教育中心对提交申请材料的推免生资格进行审核,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申请人。

      2. 税务硕士教育中心组织复试小组对列入复试名单的申请人进行复试(复试具体时间、地点由税务硕士教育中心另行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还需按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参加体检。

      3. 税务硕士教育中心将复试成绩通知申请人,并在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4. 税务硕士教育中心根据复试成绩和体检状况确定拟接收推免生名单。

      5. 研究生院招生办对拟接收推荐免试生名单进行公示(期间如发现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申请人的免试资格)。

      6. 拟接收推免生应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院的网上公告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于指定时间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报考我院税务硕士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院税务硕士且选择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考点的考生到我院(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进行现场确认报名。

      7. 我院将于2014年6月向符合条件的推免生统一寄送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