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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福州市自考毕业申请通知

      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考试(含毕业论文或实践课程)且成绩合格者,请于11月15日—21日(不含双休日)由本人携带下列材料到毕业申请点办理手续。(1)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复印件;(2)自学考试历史成绩证明、转考与免考审核单、课程合格证原件;(3)《福州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4)已盖章的《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鉴定表》;(5)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应提供专科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含二维码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除本省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毕业申请地点:市区考生按准考证号码前四位数到考籍所在区自考办、县(市)考生到当地自考办办理毕业申请手续。(学历教育网www.zhongjiao.net/xljy/




      准考证号码
      前四位数 

      考籍所在区自考办 

      联系电话 

      毕业申请地址 

      0101  福州市自考办  83332876  群众路162号新濠酒店一楼 
      0102  鼓楼区自考办  87866162  鼓楼区北二环天泉路32号 
      0103  台江区自考办  83269961  台江区金垱街44号台江教育局 
      0104  仓山区自考办  83476494  仓山区万春巷19号教育进修校 
      0111  晋安区自考办  87570736  晋安区东山新苑(晋七小旁) 
      0105  马尾区自考办  83332876  群众路162号新濠酒店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