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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参加自学考试,应怎样进行?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首先应认真阅读本省高教自学考试委员会公布的《报考简章》,了解本省的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手续、开考专业情况和本次考试的课程安排,根据自己的工作性质和实际情况,慎重选择一个专业报考、确定本次应考课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由于各省开考的专业较多,有些专业是面向社会开考,报考对象不限,有些专业是部门委托开考,权限本系统在职人员报考,一些本科段专业和特殊专业(如医学类专业)对报考者的学历、职业等还有一些具体要求,因此考生在选报专业时应予注意。

      其次,选定专业和本次应考课程后,应尽早购买该专业的《专业考试计划》、有关课程的《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和指定的必读教材进行自学,有条件的同志还可参加当地社会助学单位举办的各种辅导。为帮助考生学习,各省自学考试机构大多办有专门的报刊,有针对性地选登一些课程的辅导文章,并公布有关考试信息;本期高教自学考试增刊也约请国内有经验的著名专家学者撰写指导文章,对全国统一命题的公共课和部分专业统考课进行辅导,考生可结合起来学习。最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当地自学考试部门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还应及时办领单科合格证书和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