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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月蚌埠自学考试有关工作通知

      一、报名工作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16日-9月10日

      2、考试时间:2014年1月11日—12日

      3、报名办法:

      所有考生全部通过网上电子银行支付报名考试费用,由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提供此项服务。

      报名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系统限定每位考生在整个报名期间只能报考一次(最多能报四门课程),考生如报多个专业(如:报本科加试专科课程)也必须使用一个准考证一次性完成。

      如有重复性扣款或报名未成功但钱已划走的情况,会在报名结束一个月左右集中处理退款。

      4、报考注意事项:

      (1)蚌埠市自考考生如果已经有了带有条型码的自考准考证(包括已经摄像未按时来领准考证考生),应作为老考生在2013年8月16日-9月10日直接在网上报名及参加考试,不需要电子摄像及换证。

      (2)报考2014年1月自考的新考生,可于8月16日-9月10日在网上报名,并于第二天上网查询报名是否成功,并记下自己的准考证号码。9月26日—27日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准考证号写在正面)到市考试院进行电子摄像(三县自考新考生摄像时间:9月27日,地点:三县自考办),领取《考生登记表》,建立电子档案。(考号前4位是0301的为市区自考生号段,考号前4位是0302的为怀远县自考生号段,考号前4位是0303的为五河县自考生号段,考号前4位是0304的为固镇县自考生号段)市区及三县的自考新生按照考号属地到对应的自考办进行电子摄像。

      未按时来电子摄像的考生,网上报名无效,无准考证不能参加考试。

      5、二学历自考考生注意事项:

      根据皖招考函[2011]222号《关于2012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从2012年4月考试报名开始,原第二学历教育试点考试的准考证停用(准考证号第7位不是1、2、3、4的考生)。继续参加考试的考生按所属地以新生重新报名,重新电子摄像,办理新的准考证参加考试及申请毕业,原成绩有效,毕业时凭原准考证合并成绩。原二学历自考准考证不能报名考试及申请毕业,必须使用新准考证办理。

      二、教材预订及领取

      报名时网上预订自取教材的考生,请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新生凭准考号和身份证)领取教材。暂定时间:9月26日—27日。市区自考考生到蚌埠市考试院一楼领取,三县自考考生请向三县自考办咨询有关事宜。邮寄教材由省考院教材部门负责。

      三、新生准考证领取及考试通知单

      参加2014年1月份自学考试的新考生,请于2014年1月8日—9日,凭《考生登记表》到市、县自考办领取准考证,无准考证不能参加考试。

      2014年1月自考考试通知单网上查询打印系统将于1月6日起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开通,报考考生进入“查询打印系统”可以查到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生的考场、座位等信息。

      考生使用A4纸打印出本人的《考试通知单(网站打印)》,打印后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考试通知单(网站打印)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考试离场时间为:考试结束前30分钟。

      四、考试成绩查询

      考生可以在考试结束后3周左右,通过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的信息查询专栏查询。

      蚌埠市考试院为方便广大自考考生,自2011年起在自考毕业初审工作中将不再收取考生自2004年4月份以后在蚌埠市考试通过的自考课程合格证。

      其他注意事项:

      ①补办遗失准考证地点:蚌埠市考试院补证须在市级以上正规报纸登报声明,凭身份证、申明报纸办理领取时间:1月9日。

      ②补领以前已摄像未按时领取的准考证时间:1月9日。

      ③新生网报信息有误,9月26——27日电子摄像现场登记更正。

      身份证和姓名同时出错不予更正、姓名完全不符的不予更正、报考课程不能变更。

      首次报名可以更正考生信息,考试过程当中至毕业不再允许更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