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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自考毕业论文不满意可申请补做

      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获悉,2013年上半年自考毕业论文成绩发布后本科未毕业的考生如果对毕业论文成绩不满意,可申请补做直到成绩达到学位申请要求。

      在很多考生以往的印象里,申请学位毕业论文成绩要达到优或良且一次通过。以往考生毕业论文一旦只获得“合格”成绩,将只能申请本科毕业,不能获得学士学位,每年都有少数考生因此错失学位。而新规定则取消了学位申请时“毕业论文须一次通过”这一限制条件。考生论文成绩如果只达到合格,可以申请补做。论文补做成绩达到优或良,且符合《授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暂行规定》以及主考校相关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即可申请学位。

      毕业论文不满意可补做的规定是满足考生要求,为想要申请学位的考生创造更为宽松的条件。考生要注意的是,论文补做均以当次论文申报条件为准,且一旦本科毕业就不允许再补做论文。因此考生要在毕业前申请补做论文。如果考生此次只获得毕业论文的合格成绩,又想获得学位,就不要急于申请本科毕业,而要重新申请毕业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