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自学考试办考效率,我省从2014年起对全省自学考试时间进行调整,将每年4月、10月连续两个周末四天的自学考试时间调整为一周(星期六、星期日两天)进行。1月和7月的自学考试时间不作变动。新的自学考试时间从2014年4月开始实行。调整后的具体考试时间为4月第三周的周六、周日和10月最后一周的周六、周日。也就是说,原本每年4月、10月共八天的考试时间缩短为四天。
为维护考生利益,保证考生的报考机会,经调整后,4月、10月的考试课程数不变,在安排考试计划时会考虑到日程安排的合理性,尽可能将原来安排在第一周的课程平均分布在第二周的四个半天考试时间中。我省将在每年1月、7月的自学考试中尽可能安排原来4月、10月的报考课程,以减少由于考试时间调整对考生带来的影响。市考办特别提醒广大考生,从本次自学考试报名开始,要统筹考虑,安排自己的考试计划,合理选择报考课程,避免因考试时间调整,打乱自己的整体学习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