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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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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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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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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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开始分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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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五证,明年起,有居住证明及稳定住所,稳定职业及社保满3年,子女有学籍且已连读初中3年,可参加中职考试录取;后年起,有居住证明及稳定住所,稳定职业及社保满6年,子女有学籍且连读高中3年,可参加高职考试录取,毕业后可参加升本考试录取。 |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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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开始分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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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沪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明确,与《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相衔接,进城务工人员符合上海市进城务工人员管理制度规定的基本要求并达到一定积分的,随迁子女可在沪接受相应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 |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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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开始分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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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起,经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我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具有我省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等职业学院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并可与我省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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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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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具备在重庆高中阶段三年连续完整的学籍并就读;二是普通高中学生家长(父亲或母亲)还应在重庆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中职学生家长不作条件限制;此外,必须符合重庆市普通高考其它报名条件。 |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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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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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规定,拥有黑龙江省高中学籍并在黑龙江连续就读三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只要其父母在黑龙江省有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便可在黑龙江就地高考。随迁子女报名可携带父母工作和住所证明到学籍所在地的市、县招考办报名。 |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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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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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入我省的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除户籍不作要求外,须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且在父母经常居住地接受高中段教育,至毕业时具有两年(含)以上连续就学记录和学籍(不含高中毕业后复读时间)... |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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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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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办法》规定,外省籍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可通过中考录取到流入地普通高中学习,或凭初中毕业证书通过注册入学进入流入地中等职业学校学习;自高中一年级起(含高一的第二学期)在流入地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取得就读学校学籍,并参加了湖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往届毕业生,可凭学籍证明和其父母居住证在湖南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在湖南连续就读两年以上(含两年)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可参加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 |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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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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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版异地高考方案,对考生不设户籍门槛,唯一要求“高中阶段完整学籍”,异地考生在安徽参加2013年高考,享受同等录取政策。 |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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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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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务工人员在我省有合法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参加社会保险3年以上,其随迁子女在我省普通高中阶段有完整学习经历。 |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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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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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浙江的异地高考方案中,外省籍学生只要有浙江学籍,并在浙江连续读完三年高中,就可在浙高考。 |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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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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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取得贵州省初中毕业证书,高中阶段在贵州省连续就读三年,有贵州省高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考生高考报名前,其父亲(或母亲)在贵州省居住,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持有贵州省居住证(或暂住证)和在贵州省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三年以上(含三年),可在贵州省参加高考。 |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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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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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在我省高中阶段具有一年以上学习经历并取得学籍的考生,可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学籍地(或居住地)县(区)招考办报名参加高考,高中阶段学籍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证明。 |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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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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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在我省高中阶段有三年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这一政策将在2013年高考开始实施。 |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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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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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山东率先提出从2014年起允许非户籍考生在该省参加高考。8月,教育部等四部委发布关于异地高考的意见后,山东随迁子女“异地高考”实施方案于12月7日正式出台。异地高考“门槛”也已确定,即必须有山东省完整三年高中阶段学习经历,且具有山东省高中阶段学籍,两者缺一不可。据该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最多会有1.5万名外省户籍的学生在山东参加高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