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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新疆高考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

        一、2013年自治区在全区范围内对报考美术类专业(特指报考绘画、造型设计及对美术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的美术类专业)的考生组织统考,统考时间为1月8日。

        二、所有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统考,参加自治区统考并获得合格证书的考生方可参加美术类专业校考。凡自治区统考涉及到的美术类专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招生均应直接使用自治区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其它美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自治区统考成绩,也可在自治区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自治区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学校组织校考,校考应于2013年春节后举行,3月底前完成。具体校考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学校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须按学校公布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三、统考科目和统考时间

        1、统考科目为:

        素描:4开画纸,头像写生,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分值100分。

        速写:8开画纸,全身像写生,考试时间为30分钟,分值100分。

        色彩:4开画纸,静物写生,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分值100分。

        2、统考时间(北京时间):

        考试于1月8日在三个考点同时进行,具体时间为:

        上午10:00—13:00素描

        13:30—14:00速写

        下午15:30—18:30色彩

        四、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根据美术类专业考试三门成绩,分别确定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专业合格线和高职(专科)专业合格线。本科专业合格线的最低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高职(专科)专业的合格线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情况确定。

        自治区招生办公室于1月30日前公示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专业和高职(专科)专业合格考生名单,并向本科专业合格考生发放《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本科专业合格证》,向高职(专科)专业合格考生发放《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高职(专科)专业合格证》。

        五、自治区招生办公室于1月30日前完成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的信息汇总整理,并向招生院校提供包括自治区美术类统考合格考生名单、成绩等内容的网上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