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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历教育渐成网络学习发展短板

      近些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用网络学习的概念也越来越不可逆转地深入人心。根据赛迪顾问公司发布的《2010-2011移动互联网终端市场研究年度报告》显示,在移动互联网领域,教育等非娱乐性应用将占据越来越主流的地位。而自去年起,因移动互联技术发展而引爆的移动学习,更是被业内人士广泛地称之为“第四代网络学习”。

       

          某网站打出的网络学习广告(资料图片)

       

      然而,作为网络学习的先行者和重要组成部分的网络远程学历教育,却长期因在课件内容、教育质量、技术应用等方面出现的诸多问题而饱受困扰,正日渐成为网络学习发展的短板。

      某名校网络学历教育存瑕疵被学生诉至法院

      日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网络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消费者小静等人出于对部分名校的信任,先后报名了某知名院校的网络远程班。但在交费入学后小静等人却发现,该网络培训班所提供的服务存在极大瑕疵,不能实现学习目的。为此,小静等人将该校诉至法院,要求其退还全部学费。

      据小静等人诉称,已经参加工作的她们,一直抱着在工作之余能继续学习深造的想法。一个偶然的机会,她们在网上看到了某高校继续教育学院招生的信息,其招生简章上明确宣称,该班次不用到北京学习,等课程学完后再去北京参加学院的考试即可获得结业证书。如参加国家考试合格,还能申请硕士学位。经过反复电话咨询加之对该名校的信任,小静她们报名参加了该校继续教育学院网络远程班的人力资源专业。

      随后,她们先后向该学院交纳了1.8万元学费以及各项学杂费,并收到了该院校研究生课程班的录取通知书,开始了网络课程学习。但是,小静她们很快发现,自己所上的课程过于陈旧,用的是几年前的课件,并且授课老师的普通话非常不标准,板书也不清晰,画面很像是偷拍的,而且网络下载课件速度也极慢。

      经过与该学院负责老师多次沟通后,该学院对网络课堂进行了升级,但重新登陆升级版网络课堂后,仍无法正常学习。在如此反复多次却仍不能解决问题的情况下,小静等人的课程学习彻底中断了。由于该学院无法继续通过技术升级手段,提供当初承诺的正常教学服务,小静等人提出了全额退费申请,并向该学院邮寄了解除合同通知书,要求学院在收到该通知书时起7日内退还全部费用,但是该学院一直未给答复。于是,小静等人将该学院起诉至法院。

      该学院一位负责人在得知被学生起诉后表示,本院确实在开展各种学习培训课程,但原告所诉称的网络培训课是否属于其正常开展的课程还有待他回院后进行核查。目前,该案尚在进一步审理中。

      为深入了解情况,记者通过业内人士获得了某知名高校一份非常详细的《函授网络课程制作要求与规范》。该规范中要求,授课老师在录制网络教学的视频录像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坐姿应端正,视野平视前方,声音清晰宏亮,不能有明显的错漏。

      对于网络远程教育视频课件的质量,曾多次参与过录制的某知名高校黄教授表示了自己的质疑:“那是正常的上课吗?有几个好老师愿意去录网络教学用的录像?一是要求太苛刻,比演戏的要求还要严,连随便走动都不能,只能在镜头范围内活动,还不能动作太大。二是完全找不到在实际课堂上授课的感觉,缺乏与学生面对面的交流和互动感,而且还随时可能因为设备出问题而被摄影师打断。所以,网络课程教授基本上就是照本宣科,跟上课的效果完全没法比。”

      网络学历教育深陷质量危机

      从网络学习的发展来看,各大学开办的网络大学、网络远程教育等学历教育一直是网络学习的先行者。

      1997年,湖南大学首先与湖南电信合作,建成网上大学;1998年9月,教育部正式批准清华大学、北京邮电大学、浙江大学和湖南大学为国家现代远程教育第一批试点院校;1999年教育部制定了《关于发展现代远程教育的意见》;2000年7月教育部颁布了《教育网站和网校暂行管理办法》等文件,将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院校范围扩大到31所,各试点院校具有很大的自主权:如自行制定招生标准及招生人数、开设专业目录之外的专业,有权发放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等。目前,试点高校已建成2000多个校外学习中心,地域分布基本覆盖全国各地;已开设的学历教育包括研究生、专科起点攻读本科和普通专科等各个层次,专业数量达到上百个,学员已经超过13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