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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高考报名三个步骤 9类人可享加分或降分

      11月5日下午,山东省招考院发布消息,11月8日至15日,我省进入2014年高考网报时间。高考报名仍分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网上缴费"三步走".据了解,自明年起,我省取消异地高考的门槛,接纳外来务工子女参加高考,同时春、夏季高考在考试内容上均有变化。

      网报安排

      网上报名仍分3步 春夏季高考分开缴费

      根据招考部门的安排,明年高考的网上报名分为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网上缴费3个步骤。

      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网上填报基本信息时间均为11月8日至15日。考生可任意选择地点网上报名。考生填报的基本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可以进行修改,在服务器运行期间亦可查询。考生要认真核对本人填报的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应尽量避免现场确认时修改信息。

      根据安排,春季高考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时间为12月3日至12月6日;夏季高考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时间为11月18日至12月2日(工作日),其中,应届生之外的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时间为11月28日至12月2日(工作日)。现场确认包括确定身份、资格审查、采集照片和指纹信息、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签字确认等环节。网上缴费时间为12月3日至12月12日(工作日)。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兼报的考生需分别缴费。其中春季高考技能考试费数额按省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考试现场缴纳。

      考试模式

      春季高考专业"扩容"夏季高考重回"3+综合"

      2014年,我省高考仍然分为春季和夏季两次,考生可以根据本人情况选择参加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也可兼报。兼报时要登录相应的报名系统,按各自的程序完成报名手续。考试时间和录取工作分开进行。与往年相比,我省春、夏季高考在考试模式上均有不同。

      春季高考报考科类由过去的15类扩至18个专业类别,涵盖38个专业类目。考生在报名时,需选择报考专业类目。另外,今年起,春季高考采用"知识+技能"考试模式,"知识"考试时间为2014年5月,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及专业知识4科;"技能"考试时间为3月,考察专业基本技能。

      而明年夏季高考科目重新采用"3+综合"模式。语文、数学、外语3科为必考科目,其中,数学分数学1(适用于文史方向)和数学2(适用于理工方向)。"综合"分综合1(适用于文史方向)内容包括政治、历史、地理3个科目;综合2(适用于理工方向)内容包括物理、化学、生物3个科目。

      异地高考

      考生须是随迁子女 并有我省高中学籍

      我省明年首次放开异地高考,根据相关规定,异地考生必须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并且具有我省高中段学校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的合格毕业生资格。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在高中段就学地(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成人中专等)县招办报名参加高考。

      另外,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考生报名事宜可向广东、福建、北京、上海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咨询。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可持省公安厅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统一到济南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报名。

      照顾政策

      13类考生可受照顾 名单至少公示10天

      昨天下午,省招考院同时公布了我省2014年高考照顾政策,共有13类考生可享受高考照顾政策。其中9类考生可享受加分或降分投档照顾,此外,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在航天或涉核岗位工作达到一定年限的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等4类人在录取时优先考虑。

      据了解,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名单要实行三级公示。县招办和中学分别公示本地、本校初审合格的享受照顾政策的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名单。名单经市招考办复审后要进行第二次公示。名单经省招考院审查后,在省招考院官网公示至2014年底。市、县、中学公示名单时间不少于10天。在公示名单时,还要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信地址,并按照有关信访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各地、各单位将加强对享受加分或降分照顾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各报名点和招生办公室认真验证各种证明材料。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考试资格以及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参与者的责任。

      9类人享加分或降分投档

      1评选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加20分

      2高中教育阶段见义勇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受市人民政府或省综治委表彰的

      降10分投档

      受省人民政府表彰的

      降20分投档

      3获省级以上表彰的先进劳模青年

      降20分投档

      4高中教育阶段获奥赛一、二、三等奖的;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的考生及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加20分

      5烈士子女

      降20分投档

      6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加10分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加20分

      7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降10分投档

      8山区、湖区、海岛、少数民族聚居地等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降10分投档

      9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统一测试(测试项目仅限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等8项)达到相应标准的考生

      加10分

      注:只选其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投档附加分,不重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