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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辽宁高考考场出新规则

      日前,辽宁省招考办发布2013年高考考试规则。需要注意的是,考生要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入场,除2B铅笔、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非考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在禁带物品中,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非指针式手表等物品被严禁带入考场。在2012年高考中,曾允许携带指针式手表作为计时使用,但在实际检查中,所有手表都被列为禁用之列,考试之前,很多学生都忙着将手表给家长保管,既耽误了时间还影响心情。

      所以在此提醒,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考生还是不要携带手表,因为我省要求考场内都设置时钟。我省要求考生应尽量避免穿、戴有金属的衣物或饰品,而且考生须脱帽参加考试。招考部门提醒,安检时发现可疑物品,考生应主动向老师出示或说明。考生如拒不配合进行安检、拒不出示可疑物品,须到特殊问题处理室由考点专门人员和公安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由此耽误的考试时间,将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需要注意,每科目开考前30分钟(语文、英语为考前40分钟)考生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外语科14:45)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科目考试,考生交卷出场时间原则上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我省高考纪律多年来一直非常严格,考生如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招生考试机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所有考场均使用监控录像系统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管,并全程录像,考试结束后,省、市、区(县)三级招生考试机构分别组织对全省所有考场监控录像进行回放审查,发现考生有违纪、舞弊等行为,同样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去年,我省共处理违纪舞弊考生40人,其中通过高考电子监控录像回放审查处理了22名违纪舞弊行为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