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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2013年高考定向招生方案出炉

      3月25日,记者从江西省教育厅获悉,日前,江西省2013年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施方案正式公布,此次定向招生共涉及17个县(市),分别是为赣县、上犹县、安远县、宁都县、于都县、兴国县、会昌县、寻乌县、石城县、瑞金市、南康市、遂川县、万安县、永新县、井冈山市、乐安县、莲花县。

      方案指出,本次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报名条件为具有贫困地区户籍(见附件一)和当地高中三年学籍、符合当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考生。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县(市)招考办申领《江西省2013年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考生资格审查表》(见附件二),如实填写后交报名所在县(市)招考办,逾期不予受理。其中:户籍、学籍在贫困地区但不在同一县(市)的考生,可在户籍、学籍任一县(市)招考办申领资格审查表,资格认定后,由考生本人携带资格审查表交报名所在县(市)招考办。在今年普通高校招生中,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的贫困地区考生名单,经逐级审核后,要进行层层公示。

      公示期间,如被举报发现考生贫困地区考生资格与事实不符的,经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纪检监察工作办公室核实后取消其贫困地区考生资格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公示期满后,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取消当年参加普通高校录取资格;考生录取高校后,如有举报并查实的,取消考生学籍。

      据悉,2013年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本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执行;高职(专科)批次实行梯度志愿,依据考生志愿,按招生计划120%的比例投档。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院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征集志愿录取后仍未完成的计划,可适当降分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