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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高校面向海外联合招生3月1日起报名

      2013年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及台湾省学生招生方案日前出台,报名采用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正式确认相结合,报名时间为3月1日至31日(周六、周日除外),其中3月1日至15日网上预报名,3月16日至31日办理现场正式确认手续。

      高校联合招生在北京、广州、上海、香港、澳门等地设有10个报名点,我省设有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厦门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两个报名点。考生如要报考高校联合招生,可自行登录联招办网站进行预报名,预报名后,需记住自己的密码,并按规定时间到有关报名地点办理正式报名确认手续。

      根据简章,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相当于中学六年级)并符合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都可以报考高校联合招生:

      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台湾省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华侨考生必须是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且最近四年(截至报名时间结束止)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出国留学和因公出国工作不能视为定居)。报名时考生本人须持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证书或认证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参加报名。华侨考生须在上海、福建或广州报考点报名考试,北京和港澳地区报考点不受理华侨考生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