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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职研究生英语写作要准备用词

      对于英语,人们都不会感觉陌生,因为现在世界上普遍使用的语言是英语,而我国在大大小小的考试中也会涉及英语,所以对于英语,人们已经十分的熟悉。但是面对英语考试,考生还是感觉十分的痛苦,有些在职考研考生就是因为英语不过关,最后与硕士学位说拜拜。在职研究生在英语写作过程中经常会出现用错词的情况,而这种情况就会严重影响考生的最后成绩。那么在职研究生在英语写作中应该怎样把握选词的准确性呢?下面就请在职研究生网的专家给介绍一下吧。

      选词要符合语言习惯

      考生平时要大量泛读文章才能了解词与社会、历史、文化及政治因素的关系,选词时才能符合语言习惯并与社会文化诸多背景一致。例如,英美人对landlord和peasant两词的理解与中国人截然不同。英美人对前者的理解首先是“房东”,然后才是“地主”;而peasant一词对他们来说意味着“粗俗”与“无知”,此词带有贬义。再如propaganda一词在中国并不带有西方人所理解的贬义;而First lady(第一夫人)绝不能理解为汉语的原配夫人,因此在写作中要特别注意这类词,否则会导致冒犯和误解。

      由于东西方社会历史文化的差异,许多词所引申或代表的内容也大相径庭,phoenix在西方象征“复活”、“再生”,而汉语中这一词却表示“祥瑞”。peach在汉语中象征“长寿”而在英语中却用以指代“特别讨人喜爱的人或物”。又如:在表示色彩的词中green是青春的颜色,常表示希望、活力,但在英语中green又与“妒忌” (to be green with envy,green-eyed)和“没有经验的”(a greeh horn)联系起来。

      如果没有广泛的阅读积累,不养成经常查字典的良好习惯,单凭想当然选词,势必词不达意。即使同一事物,在美国和英国也可能有不同的表达。例如:corn一词在美国指“玉米”而在英国泛指“谷物”;“地铁”在英国用tube或undergroud,美国则用subway。此类的例子还有pavement/sidewalk,Chemists’shop/drug store等。

      注意区分同义词

      在英语写作中要注意区分同义词,选词时要考虑主题、对象及情景(subject, audi-enc,situation)。

      由于历史原因,现代英语除本族语外,还包括大量法语和拉丁来源的词,这就使英语的同义词相当丰富。总的来讲,英语本族语大多是短词小词,听起来朴素亲切,大量用于口头表达;法语来源的词庄重文雅,多与行政、宗教、军事、服饰等有关;拉丁来源的词,书卷味浓,如ask,question,inter-rogate这三个不同来源的同义词在不同的主题、对象、情景下用法就不一样。

      同义词除来源不同会影响措词的选择外,它们在程度、感情色彩上也有不同。比如“瘦”可以用slender,slim,lean,thin,underweight,gaunt,lanky,skinny等来表达,而sleder表示“苗条”是褒义的,skinny却是贬义的,underweight则是中性词。

      即使同是褒义词,感情色彩也不同。比如little和petite两个同义词当用来描绘女子时,都意为“个子小”的,但petite同时还有“匀称”的意义,而little更强调“可爱的”或“可怜的”,根据不同的上下文,它还有“纤小”、“娇小”或“弱小”等不同意义。因此在选词表达思想时,一定要分清主题,对象及情景。

      让中国学生头痛的还有一些同义词的习惯搭配。比如large和big都指“大”,但large通常用来修饰诸如number、amount及quantity(a large numer of students,a large amount of money,a large quantity of wine,etc)。由此可见,在英语写作实践中,区分同义词的用法是相当重要的。

      掌握英汉无法对应部分

      不是所有的英语词汇都有相应的汉语表达,不同的英语词汇也有可能用同样的汉语来表达,这就使我们在用英语表达思想时面临更多选择上的困难。比如family和home两词都可译成汉语的“家”,但它们却不是同义词。family主要指家庭成员,与人有关,而home主要指所居住的地点、住宅。except和besides有时都译成同样的汉语“除了”,但他们的意思却是相反的。

      因此我们不能单纯地依赖于汉语译意,否则可能会被误导。尽管许多英语对应的汉语词汇都能表达它们真正的意思,但往往有些英语词汇没有准确的汉语对应词,只有在不同的上下文中才能确定它们真正的意思。

      如send一词,如果单把它理解成汉语的“送”的话, 像“她送信给我”这样的句子也许会被写成“she sent me the letter”,而英语准确的表达应是“she brought me the letter”,再如“他将送朋友去机场”,如果写成“He will send his friend to the airpot.”就错了。正确的表达应该是“He will go to the airpot with his friend to see him off.”实际上“send sth to a place ”是请别人送去,自己不去。

      对于在职研究生在英语写作中应该怎样把握选词的准确性这个问题,以上在职研究生网的专家已经做了详细的介绍了,如果你有更多的问题,也可以在线咨询我们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