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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都师范大学:召开廉政风险防控“三个体系”建设工作

      11月1日上午,我校召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三个体系”建设工作部署会。机关各职能部处、图书馆、校医院、数字校园建设中心主要负责人、部分纪委委员及党风廉政监督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纪委书记潘亮主持。

      根据北京市委市政府、市委教育工委要求,从2012年起,利用五年时间,全市各单位要全面完成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三个体系”建设,即: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体系建设、权力运行规范化监督体系建设、廉政风险信息化防控体系建设。我校在现有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基础之上,从2013年—2017年以优化权力结构为基础,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在权力结构配置、权力运行监督和信息化防控等方面,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三个体系”,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会上,纪委副书记杨红英对2013年至2014年重点抓好梳理权力事项、规范权力运行流程、明晰“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科学配置各类职权、分解落实防控责任等主要工作内容作了详细的说明。

      纪委书记潘亮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工作实际提出了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掌握精神实质;二是要梳理权力、规范权力运行;三是要把此项工作与正在开展的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建章立制,相互促进;四是要明确责任,结合时间表完成工作任务。最后强调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既是规范权力运行、堵塞漏洞的过程,也是一次自我教育、自我防范的过程,希望大家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深入推进学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三个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