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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理工大学MBA奖学金评定办法

      第一条 为鼓励MBA研究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根据《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定办法》(浙理工研学[2012] 3号),结合MBA教育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浙江理工大学MBA在校研究生。

      第三条 评选程序

      (一) 评比动员:由 MBA教育中心向全体参评 MBA 学员公布关于各类奖学金的名额和评选条件,并提出评选工作要求。

      (二) 个人申请:研究生个人对照有关条件向MBA教育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填写《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登记表》。研究生申请各类奖学金,须事先征得导师同意,方可申请。

      (三)评奖小组初评:学院成立MBA评奖工作小组,对各类奖学金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获奖名单和奖励等级,并在MBA教育中心网站公布结果,充分征求师生意见,如有异议,应进行调查了解并复议。

      (四) 学院评审:无异议后,初评结果报学院审定,审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

      第四条 研究生奖学金类别

      (一) 年度风云人物特别奖学金;

      (二) MBA优秀研究生一等、二等奖学金;

      (三) 单项奖学金;

      (四) 新生奖学金;

      第五条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学生;

      (二)申请条件是上一学年主修科目平均成绩优良,品学兼优的在校MBA学生;

      (三)当年收到校、院纪律处分,休学,延期的研究生不得参加各类奖学金评比;有课程补考的(仅限1门)只能参加单项奖学金的评比;

      (四)申请人应是积极参与学院和班级活动,对MBA的外联工作起到一定作用,为我院MBA发展做出一定成绩的学生;

      (五)申请及评定程序按相关评定程序执行,在通知的时间内提交申请资料和证明材料;

      第六条 年度风云人物奖学金评定比例与条件

      (一)评定比例:年度风云人物奖学金比例不超过同年级在校MBA研究生人数的2%,奖金额为3000-10000。

      (二) 评定条件:授予当年度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高的学员。

      第七条 MBA优秀研究生一等、二等评定比例与条件

      (一) 评定比例:一等奖学金比例不超过同年级在校MBA研究生人数的3%,奖金额为6000元/人;二等奖学金比例不超过同年级在校MBA研究生人数的7%,奖金额为3000元/人。

      (二) 评定条件(包含以下任一条即可)

      1.学年平均成绩在前10%;

      2.以第一作者(导师除外)在一级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3.编写案例入选全国“百篇优秀管理案例”;

      第八条 单项奖学金

      (一)为表彰在德、智、体、美等某一方面成绩优秀,或为MBA教育作出特殊贡献的MBA研究生,特设立单项奖学金。

      (二)单项奖学金评定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比例不超过10%,奖金额为1000元/人。

      (三)每学年每位研究生只能参评一类单项奖学金。

      (四)单项奖学金的种类与具体条件

      1.优秀毕业生奖。授予品德优秀、学习努力、学业成绩突出的MBA学员;

      2.突出贡献奖。授予热心为社会、学校及班级公益事业做出突出成绩,具有团队精神,热心为班级、学院、学校各项工作提出支持、协助,表现突出的学员;

      3.优秀论文奖。授予毕业论文优秀的学员;

      第九条 新生奖学金

      授予对象为:第一志愿报考浙江理工大学,录取分列前3名且考分在200分(含)以上的,按规定完成注册手续并取得学籍的学生,奖金额为50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