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由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分会主办,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和湖北省教育法律与政策研究会共同承办的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分会第八届学术年会暨湖北省教育法律与政策研究会第六届学术年会在华中师范大学九号楼一楼报告厅隆重举行。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博士生导师、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分会常务理事、湖北省教育法律与政策研究会理事长李晓燕教授主持大会开幕式。副校长蔡红生出席大会并致辞。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围绕“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教育政策与法律保障研究”的主题,从学校法治建设问题、校长和教师法律素质培养与教育法学与教育政策学课程改革、学校办学自主权与法人治理问题、我国教育政策过程的理论与方法等问题进行了学术探讨。蔡红生向各位嘉宾介绍了华中师范大学作为一个高等师范学校具有的教育学科优势以及大力发展的方向,对此前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此外,他强调,历史悠久的华师走过110周年风雨,将会继续把教育学科作为重点发展对象。
研究分会理事长劳凯声认为,经过30多年的改革,中国的教育政策正处于一个转折点,当前遇到的所有的问题,都是一些新问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构,教育制度的改革已经不仅仅只是政府向学校放权这么简单,而是一个国家向社会、向民间、向市场放权的问题,改革因此而变得更加扑朔迷离。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教育室主任卢干奇认为,现代学校制度的现代性体现在学校有独立自主权、有履行义务的能力和有特点的办学模式。从法律上保障现代学校制度的建立,需要转变政府职能、界定政府权力,从法律层面来规范。章程是保障现代学校制度建立的措施之一,但是试点高校之间章程制定的共性很多,缺乏特色。章程应包含有学校发展的方向、办学方针、体制机制的建设,特别是政府与学校的关系、管理方式,值得注意的是基本的制度不能遗漏。党委在管理学校中的权力是否应呈现在章程中值得商榷。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处长王大泉以《当前教育法制建设的主要领域和重要问题》为题做报告。报告介绍教育立法的最新进展和当前、今后一段教育立法关注的主要问题,即职业教育法律制度、学前教育法、残疾人教育法律制度、教育考试条例和学校安全条例。同时还提出了一些新形势下教育法制建设的新问题,包括教育领域不同群体之间利益诉求的冲突需要法律的规范与调解;政府改革和职能转变对教育行政管理的方式与手段提出挑战;重新研究和界定教育法律和行政管理的边界;以全新的制度供给落实学校依据章程自主管理和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师生权益保护的领域与要求不断发生变化等。王大泉最后指出,教育法学研究已取得较为丰厚的成果,教育法制要从边缘转向中心并成为政策变革的依据。要从理念和方法上改善教育立法的制度框架。
教育部基础教育研究中心韩民副主任的报告主题围绕终身教育立法相关问题进行展开。
本次年会围绕三个专题组织大会发言。首都师范大学劳凯声教授、学会副理事长、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刘复兴教授、浙江大学教育领导与政策研究所所长吴华教授、北京大学教育学院陈学飞教授、上海教育科学研究院范国睿教授和上海市教育法制办谭晓玉教授对教育政策法规以及学校法制建设发展的相关问题从宏观角度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北京大学教育学院湛中乐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周光礼教授、安徽大学法学院院长程雁雷教授、沈阳师范大学孙绵涛教授、陕西师范大学博士后管华教授、湖北医药学院李长征教授、东北大学教育学院史万兵教授围绕高校治理和高校章程建设问题分别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华中师范大学李晓燕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教育政策与法律中心主任余雅风教授、华南师范大学教科院胡劲松教授、曲阜师范大学高庆蓬教授、加拿大学者李小宾教授、黑龙江大学刘惠林教授、福建师范大学柳国辉副教授和东北师范大学王智超教授围绕基础教育领域相关政策法规问题探讨。
据悉,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分会成立于2000年,至今已经举办7届。通过学术研讨、调研、培训和社会实践等形式培养了专业研究人员、教学人员、教育管理人员、教育决策人员和立法、司法界人员等大批人才,为政府决策和教育立法提供了建设性的意见。本次年会参会代表人数达到270人,提交论文140余篇,是历次年会参会人数最多的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