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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经批准MBA培训 教育公司被判退还培训费

      教育咨询公司未经批准开办MBA联考考前培训,被没通过考试的学员诉至法院。记者昨天从市二中院获悉,教育公司被判退还1.9万元培训费,投资人承担连带责任。

      2011年5月,向先生与北京汇中宏远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约定教育公司对向先生进行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MBA联考项目)培训,费用1.9万元,若向先生按时参加培训,严格按照要求参加考试,而在法定有效时间内未通过MBA联考,教育公司应退还培训费用。

      2012年1月,向先生参加MBA联考,但未被录取。他随后起诉教育公司和其投资人樊女士,称教育公司经营项目中仅有一般的教育咨询,并没有开设辅导培训项目,该公司其实是以作弊方式保证学员顺利通过考试,应退还培训费用。

      教育公司辩称,公司提供的是考前辅导,具有该资格。向先生未认真复习导致未通过考试。公司现在难以维持经营,已无资产返还。樊女士辩称,自己并没有参与公司经营,也未分得任何红利,不应承担责任。

      一审法院认为,教育公司未就其开办MBA联考考前培训已经相关部门批准提交证据,故其与向先生签订的考前辅导合同违反了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教育公司应当退费。教育公司系自然人独资公司,投资人系樊女士,樊女士对教育公司债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一审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后,教育公司、樊女士均不服,提出上诉,后在二审期间又申请撤回上诉,市二中院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