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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研究生招生考试1月5日开考 研招展新颜(二

       考试:

        新简章明确违规处理

        与往年规定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不同,2013年研招简章 明确规定考生在现场确认时要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此外,在参加初试时,考生也要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参加初试。

        同时,简章将“违规处理”单独列为一项,指出:“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 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此外,往年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而2013年研招简章上明确说明“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更加重视考试安全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恶意传播各类涉考有害信息,组织团伙舞弊,严重干扰破坏考试公平和秩序,损害考生利益,影响社会稳定。12月10日,教育部 召开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工作会议,全面部署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工作。会议指出,各地教育考试部门要会同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成员单位下决心、出重拳,严厉打击涉考违法犯罪活动。

        教育部郑重提醒广大考生要认真履行《报考2013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工作人员管理,诚信文明应 考。对于考试不诚信、违纪作弊的考生,有关部门将按照新修订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日前,教育部公布了研考违规违法行为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