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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研修生被迫超时劳动

      3月5日电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5名曾在日中国籍的女研修生以低于法定最低工资的薪酬被迫违法从事长时间劳动为由,要求被告长崎县岛原市某缝纫公司前男性社长及福冈市中介方赔偿37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246万元)。日本长崎地方法院4日对本案做出判决,勒令被告支付约1064万日元赔偿金。但上述缝纫公司现已破产。

      据原告方律师介绍,在外国籍研修生以相同理由索赔的诉讼中,中介方被认定负有责任尚属首次。

      判决称,原告于2006年12月至2007年10月期间赴日。时薪为300至400日元,有时一个月的加班时间达到100小时以上,还被没收护照以防其逃走。

      上述缝纫公司现已破产,岛原劳动基准监督局2010年9月以涉嫌违反《劳动基准法》为由将该公司前社长相关案件送交检方。岛原简易法院曾处以罚款10万日元。